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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网站-首页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6-041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博时资本-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博时资本博创1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670,01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近日收到象屿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结束暨减持实施结果告知函》,截至2026年8月17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象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6年8月17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8月17日)。在减持计划期间内,象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象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减持公司股份,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象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7,785,086股,占公司总股本13.5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象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规定。
2、象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象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结束暨减持实施结果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2026.08.19
2026.08.19
2026.08.19
2026.08.18
2026.08.18
2026.08.18
2026.08.18
2026.08.18
2026.08.18
2026.08.18
2026.08.18